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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登基之后是如何惩治贪污的?用的什么办法

  历朝历代以来,清朝官场的贪腐,尤为严重。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这篇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接着往下看

  康熙四十七年(1708),在木兰围场的布尔哈苏行宫,康熙帝以皇太子胤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训,惟肆恶虐众,暴戾淫乱”为理由,正式宣布废除太子。这个事件也如同导火线一般触发了之后的“九龙夺嫡”事件,四阿哥胤禛便是这场残酷斗争中的最后决胜者,也就成为了后来我们所熟知的雍正帝。他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即位,次年改年号为雍正,成为了大清的第五位皇帝。

  雍正帝是45岁即位的,在位时间仅13年,但是他为清朝的鼎盛时期——“康乾盛世”所做出的功绩和贡献,完全不亚于康熙和乾隆,甚至清史专家杨启樵还对雍正做出“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满清恐怕早已衰亡。”这般极高的评价。据相关史料记载,雍正帝在位期间进行了整顿吏治、改土归流、耗羡归公、废除贱籍、摊丁入亩等一系列改革,推行新政,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还大力进行反腐工作。可以说,他不仅大大解决了康熙时期所留下的弊端,而且为乾隆留下了充裕的物质基础和清明的吏治环境,作为康乾盛世中的过渡阶段,雍正帝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对于康乾盛世的连续具有关键性作用。

  而在雍正实行的众多举措中,他最为在意的便是在官员整治方面,尤其是面对官员贪腐,雍正帝更是以雷霆手段,将朝廷的贪腐之风遏制住,其手段之高明,直到现在都仍然为人叹服。

  为了治理贪腐之风,雍正帝首先是设立了“会考府”,这个机构主要就是针对国库钱粮账本混乱的问题,专门负责审计国家财政经费事项,雍正清楚地知道官员掩饰账目上的亏空主要就三个方法:靠上级包庇、借钱粮充账和花小费报销,因此,借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将他们的路全部堵死,完全掌握着官员是否贪污的绝对证据;其次是创设“养廉银”制度,这个制度是想从官员因俸禄低从而贪污的出发点来解决贪腐问题,用高的薪水来鼓励官员培养廉洁的习性。除了这两个比较创新性的机构和制度,雍正帝还设立了很多的惩戒制度,如:贪污者还不起钱粮的一律抄家;贪污者永不录用;凡贪污者,家眷一律被贬为奴等。

  但是,这些手段并不是全部,要说起雍正帝最绝妙的反腐奇招,还得提到一招,那就是“即时候补”。什么意思呢?“即时候补”中的“即时”很好理解,就是立即、立刻的意思,那“候补”又怎么理解呢?“候补”指的其实就是没有被授予实际职务,只能在吏部等候任职的官员。每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源源不断地为朝廷产生有资格当官的人,但是具体的官职始终有限,导致很多人没有官职,因此就有了“候补”这一规定。

  那么,雍正又是怎么将这一规定与反腐结合在一起的呢?为了严治贪腐,雍正帝会下派钦差大臣到地方去查账,而组成钦差调查团的最佳人选就是候补官员们,候补官员中也会分出不同的级别,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官员贪污,便可就地免职,于此同时,直接可以从钦差调查团中挑一个和这个官员是同一级别的候补官员出来,补上这个官职,立即上任。

  要知道,官员贪污的最大问题所在便是官官相护,以至于中央得不到真实的情况反馈,朝廷贪腐之风才愈加猖獗。但若是让候补官员来作为查账者,便可以有效地杜绝了这种官员勾结的现象,毕竟若是能抓到贪官并举报就直接有了做官的机会,是当官还是接受贿赂,图一点眼前的利益,孰轻孰重,答案也已经很清楚地摆在了面前,贿赂再多又怎么比得上自己亲自当官来得重要呢?因此,在如此安排之下,查账的人更加严格负责,被查的官员们也因害怕丢了饭碗而更加谨慎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即时候补”这一招与反腐工作的结合不仅同时解决了两大社会问题,而且每一方面都做到了极致,不可不谓之奇招也!

  雍正帝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治国最为严厉的帝王之一,在位十三年期间,凭借着他的各种改革和奇招将朝廷腐败之风牢牢遏制住,而在他“以严治国”的方针下,也得到了“吏治清明,臣下莫不奉公守法,吏治之隆是清代之最,历代仅见”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