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在宋明时期,节度使和总督两种制度有何区别?

  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节度使和总督都是地方大员,一地之最高长官,虽然它们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但本质差别仍然较大。节度使制度形成于唐朝,宋朝虽然延续,但由于宋朝整体实行“强干弱枝”的统治模式,节度使的职权一再被削弱,实际上最终已经沦落为了虚衔。总督制度则源于明朝,是中央集权制发展到巅峰的产物,朝廷已经拥有了一套完整的制约方式,因而并未出现唐朝节度使割据一方的局面。分别来介绍一下两种职务吧。

  节度使:宋朝时期职权大幅度削弱,最终沦为虚衔

  节度使这个职位出自于唐朝,最早其实只是单纯的武将职能。其源于魏晋以来的都督,因受职时朝廷赐以旌节,故而有了节度使这个名称。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这个官职开始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唐玄宗继位之后,开始在各道设置采访使,其职权类似于汉朝的监察刺史,主要用来监察节制地方各级官员。后来,由于边患日益严重,为了加强边帅权力,于是开始形成节度使兼任采访使,各节度使职权开始由单一军事转变为军政财一把抓,职权得到进一步扩大,最终酿成了“安史之乱”之祸。而在安史之乱之后,节度使制度开始蔓延全国,最终形成了藩镇割据局面。

  宋朝建立之后,最初延续五代时期旧规,节度使职权仍然极大,独揽辖区军政财权。不过,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宋朝一直奉行“强干弱枝”的管理模式,因而宋太祖赵匡胤、宋太宗赵炅开始采取各种方式,不断削弱节度使的职权,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乾德三年(965年),宋太祖赵匡胤下令,要求各地赋税除日常军费所需之外,全部运往中央,剥夺了节度使擅自处理地方赋税的财权,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把控。同年,又下令各州府选送精兵进入禁军,由中央直接统辖,使得节度使军权也被进一步削弱。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宋太宗赵炅则诏令所有节度使属下的各郡全部直属中央,节度使除所领一州之地外,不再管辖其他地区,而且朝廷开始派遣朝臣出任各地知州、知府,使得节度使管辖范围不断缩小,且不再负责本州政事,政治权利进一步削弱。

  经过赵匡胤和赵炅的一再削弱,宋朝的节度使军、政、财大权丧失殆尽,最终彻底成为了荣誉性的虚衔,礼遇优厚,但却没有任何实权。

  总督:中央集权制发展到巅峰的产物,仍拥有实权

  总督这个职位出自于明朝,不过明初的总督与后来的地方最高长官并不同,而是被称为“专务总督”,例如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等,是负责单一职能的官员。

  明初时期,朝廷经常派遣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员,代表朝廷到各地安抚军民、督查政务,被称为巡抚,或被称为镇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临时官职,朝廷需要的时候予以任命,但完毕之后便即撤销。这些官员的职权虽然够大,但主要是以政事为主,军事为辅。后来,由于巡抚也要担负剿灭各地叛乱的职责,因而出现了巡抚兼提督军务这样的职务,巡抚一职这才开始涉及军务。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朝开始首次出现总督军务这个职务,正统末期至景泰初期,朝廷开始向地方派遣总督,不过此时的总督仍然是因事而设,事毕即撤。直到成化五年(1469年),在两广设立总督之后,这才开始成为常职,并就此沿袭了下来。

  从明朝总督职位的发展来看,明朝的总督更像是“巡抚+提督军务”的组合,虽说对地方财、政、军均有监督和管辖职权,但又没有直接统属关系,职权虽然够大,但受朝廷制约比较严重,因而并未向唐朝的节度使那样,形成割据一方的局面。而且均为朝廷派遣制,朝廷可以随意调任。

  综上所述,宋朝的节度使和明朝的总督,一个逐渐走向了没落,一个逐渐走向了成熟,两种职位的职权在这两个朝代均是在不断变化的。